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对外投资合作设立的投资基金名称: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2、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投资能力,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佳沃”)、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亚大河”)、佳沃大河(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沃大河”)、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国科”)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向新力投资基金”)(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重庆向新力投资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1,000万元(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该基金将重点投资于以现代农业食品、前沿科技等中小企业为主,重点布局以休闲食品为主的创新品牌、以替代蛋白为主的食品科技全产业链,该基金由大河佳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融科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
因本次共同投资主体中的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佳沃大河(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水井湾街1幢1-2号
4、法定代表人:李冠群
5、注册资本: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年09月0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ABYJR47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融科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3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年09月0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EPFN1H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9、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佳沃大河(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佳沃大河(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港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佳沃创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1,9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年07月2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DLQ15X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佳沃大河(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失信被执行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佳沃大河(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四)有限合伙人: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紫荆花园商务大厦1幢4-1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1ADC80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共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基金规模:4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其中首期基金规模14,35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佳沃大河(重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存续期限:暂定为7(柒)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6、经营范围:现代农业、前沿科技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业务。(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水井湾街1幢1-2号(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为准)。
8、基金管理人:北京融科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9、投资方向:
(1)主要投资于如下领域:现代农业及前沿科技等。
(2)以现代农业食品、前沿科技等中小企业为主,重点布局于新食材、新科技、新服务,尤其是以替代蛋白为主的食品科技全产业链、休闲食品为主的创新品牌等。
(3)重点投资于重庆市江津区。
(4)计划基金可投资总额的60%投资于天使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其余投资于中后期企业。
10、合伙人出资情况:
本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4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出资,分3期到位;
(1)普通合伙人应在本企业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10(拾)个工作日内缴付首期应缴资金。普通合伙人应在发出每期缴付出资通知之前,按其自身认缴比例向本企业提前足额缴付。
(2)每期缴付出资均由普通合伙人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知,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当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以下简称“应缴金额”)、支付期限及银行账户等指示信息。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缴款通知后15(拾伍)个工作日内缴付当期应缴资金。但仅在有限合伙人之前已完成缴付的应缴金额之70%以上(含本数)已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时,普通合伙人方可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下一期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
(3)各合伙人的全部出资应不迟于本企业成立后3(叁)年内缴足(最迟应于投资期届满前缴足)。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进度
本企业成立后,首期资金(即认缴出资总额的35%)出资到位之日起(若首期资金出资到位之日起超过本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的,则以本企业成立后3个月届满之日起)4年为本企业投资期,投资期之后3年为回收期,回收期内本企业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满7年后需延长的,每次经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再延长1年,但原则上不得使本企业的存续期限超过9年。
2、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本企业存续期限,即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7(柒)年。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本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叁)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9(玖)年。如延长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本企业资产。
3、费用承担
(1)本企业费用的种类: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普通合伙人的执行事务报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本企业的运营费四部分。本企业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2)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报酬计提方法和标准
1)在本企业投资期内,年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报酬为本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其中分为管理费0.4%和执行事务报酬1.6%;
2)在本企业回收期内,年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报酬为本企业实缴投资未收回总额的1%,其中分为管理费0.2%和执行事务报酬0.8%;
3)七年后延长期(如有)不收取管理费和执行事务报酬。
(3)托管费:按本企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支付。
4、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
(1)本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收益率(以单利计算,每期资金全部缴纳之日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达到门槛收益率之上部分,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按20%:80%比例实施超额收益分配。具体按下面顺序分配:
1)返还各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
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依据有限合伙人每笔实缴出资之到账日期起,到该笔实缴出资根据上述1)项分配予以返还时为止的期间,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8%年(单利计算)的收益率。如有余额,则
4)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依据普通合伙人每笔实缴出资之到账日期起,到该笔实缴出资根据上述2)项分配予以返还时为止的期间,直至普通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8%/年(单利计算)的收益率。如有余额,则
5)实施超额收益分配,该超额收益的20%归普通合伙人,80%归有限合伙人。全体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该80%的超额收益按各有限合伙人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如果普通合伙人获得的累计超额收益(简称“超额收益提成”)最终超出了有限合伙人获得的累计超额收益的25%,则普通合伙人应将超出部分向有限合伙人回拨,各有限合伙人按相对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7)重庆市江津区政府若有新的政策出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按新的政策执行。
(2)分配资金的分配时间:
1)本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原则上均应在取得可分配资金后30(叁拾)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但当可分配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币时,可累积满100万元再分配。
2)在本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提前清算的更早时间,在扣除本企业的管理费、执行事务报酬、托管费及运营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后,本着最快且最有利于全体合伙人的原则向本企业合伙人分配可分配资金。
5、会计核算方式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反映本企业投资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6、债务
(1)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本企业债务仅包括应付应交税金、应付红利和其他应付款等经营性应付性质项目,而不得涉及到任何形式的对外短期、长期借款或资金拆借。
(2)本企业涉及到的上述债务应先以本企业财产偿还。当本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投资决策委员会
(1)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形成投资决策的审议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大河佳沃有权委派一名委员、佳沃大河(天津)有权委派一名委员、雷亚大河有权委派一名委员、融科鼎盛有权委派一名委员。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出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对相关议案所做决议,原则上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或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劲仔食品、雷亚大河、重庆江津产业引导基金有权分别委派一名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重庆江津产业引导基金委派的有权对本企业投资议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观察员不对投资方案作商业判断。
(3)公司不拥有对投资标的的一票否决权
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叁拾)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9、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1元/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定价公允。投资各方参考市场惯例及类似交易,充分讨论和协商后确定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包括基金规模、认缴份额及比例、管理费、收益分配机制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并购经验,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同时分享新经济红利,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
六、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审议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宣立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系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能力,有效提高对投资基金的专业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1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并购经验,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为公司带来更多潜在的投资项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同时分享新经济红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劲仔食品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培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4,9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875%)的股东马培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姓名:马培元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培元持有公司股份24,9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875%。
3、 股东马培元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马培元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8,064,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l%。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马培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马培元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股东马培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部分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马培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培元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股东马培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0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21年9月2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46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9月17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jinzaifood.com.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31-89822256)。
3、 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4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0731-89822256
电子邮箱:ir@jinzaifood.com.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0”,投票简称为“劲仔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签 名: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周劲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刘特元先生、丰文姬女士、康厚峰先生、苏彻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丰文姬女士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聘任康厚峰先生为公司的财务总监;聘任涂卓先生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刘周丽女士为公司的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丰文姬女士、涂卓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劲仔食品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号码:0731-89822256
电子邮箱:ir@jinzaifood.com.cn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一、 高管人员简历
1、周劲松,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8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起涉足风味休闲食品行业,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湖南省休闲食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岳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湖南十大创业型诚信企业家、岳阳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荣誉。
截至目前,周劲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4,426,368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8.98%股份的股东李冰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劲松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刘特元,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12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9年任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湖南省俏嘴巴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起担任劲仔食品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劲仔食品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特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548,83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特元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丰文姬,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8年10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历任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6月起担任劲仔食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担任劲仔食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丰文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3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丰文姬女士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康厚峰,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4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07年3月至2015年9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康厚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3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康厚峰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苏彻辉,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8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任岳阳市天正门窗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苏彻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3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彻辉女士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涂卓,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5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曾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流营运主管,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曾任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主管,201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涂卓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卓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简历
刘周丽,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1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深圳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周丽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周丽女士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7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林锐新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 本次监事会由林锐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林锐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系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能力,有效提高对投资基金的专业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6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周劲松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 本次董事会由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拟任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周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劲松,委员:丰文姬、刘纳新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纳新,委员:陈慧敏、吴宣立
(3)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嘉瑶,委员:刘纳新、丰文姬
(4)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慧敏,委员:陈嘉瑶、刘特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特元、丰文姬、康厚峰、苏彻辉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丰文姬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厚峰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涂卓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周丽女士任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投资能力,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作人与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佳沃大河(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重庆向新力投资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1亿元(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该基金将重点投资于以现代农业食品、前沿科技等中小企业为主,重点布局以休闲食品为主的创新品牌、以替代蛋白为主的食品科技全产业链,该基金由佳沃大河(重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融科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宣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2021年10月11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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