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尚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2. 本协议暂不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产品,双方后续合作能否产生新的科研成果或取得新的技术突破具有不确定性。
3. 双方后续合作能否形成商业化成果具有不确定性,能否给公司未来带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本协议暂不涉及投资金额,后续合作相关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利润分配等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合作中涉及具体投资,公司将根据投资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5. 后续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环境发生变化,本协议可能存在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6.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性。
2021年9月16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硅业”)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的名称: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礼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6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有色金属材料、粉末、粉末冶金材料、丝材;销售有色金属材料、粉末、粉末冶金材料、丝材及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9.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6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亿元。
截至2021年6月底,总资产12.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8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4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有研粉材与公司及三友硅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三友硅业与有研粉材于2021年9月16日在唐山市现场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规或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双方秉承协作开放、资源共享、联合创新的合作关系基础,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双方共建“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平台的产业示范平台——“化工领域催化剂粉体材料共性技术示范平台”,共同攻克行业共性技术。
2.双方重点围绕与三友硅业有机硅单体生产设备相匹配的专用铜基催化剂粉末材料体系,提高二甲基二氯硅烷选择性;围绕废触体回收再利用,研制绿色环保的回收再利用技术,用其制备低成本高性能的铜基催化剂,实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3.双方根据需要,以具体项目合作的方式,开展专项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开展生产技术诊断、技术改造与升级、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生产经营优化等服务工作。双方合作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4.双方可根据需要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双方可联合,也可依托共同组建的研发平台,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项目等,提高双方科技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5.双方分别在各自公司围绕长期合作建立试验平台,为双方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技术培训和配套保障。
6.充分发挥三友硅业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有研粉材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有研粉材科研人员到三友硅业学习提供有力支撑。
7.充分发挥有研粉材科研技术优势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条件,为三友硅业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和实验条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三友硅业科研人员到有研粉材学习培训提供有力支撑。
8.双方发挥各自在学术、企业、行业、区域和国家的影响力,共同举办与三友硅业生产经营和有研粉材学术领域相关的学术会议、技术论坛及行(企)业战略发展研讨会等,扩大双方在多层次的影响力。
(二)其他事宜
1.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合作期间共同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有研粉材独立开发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归有研粉材;三友硅业独立开发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归三友硅业。
2.保密事项
本协议存续期间,双方必须保守相互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并不限于设计图纸、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有关某种产品的普遍有效的图表和计算结果、工艺流程、生产数据、产品配方、公式和方案、操作技巧、制造技术、测试方法等。经营信息为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投标价格、广告宣传计划等。
协议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3.协议的补充、变更、修改
如因业务发展需求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由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限期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协议期满,双方不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5.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要求暂时停止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三、本协议的签署目前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后,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快科研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共赢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尚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2. 本协议暂不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产品,双方后续合作能否产生新的科研成果或取得新的技术突破具有不确定性。
3. 双方后续合作能否形成商业化成果具有不确定性,能否给公司未来带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本协议暂不涉及投资金额,后续合作相关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利润分配等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合作中涉及具体投资,公司将根据投资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5. 后续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环境发生变化,本协议可能存在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6.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9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友化工”)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47,35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0%,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质押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03%,占公司总股本的2.9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碱业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减持不超过41,286,989股股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碱业集团《关于计划减持三友化工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股份系碱业集团通过公司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碱业集团上述减持股份全部为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碱业集团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减持不超过41,286,989股股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2005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碱业集团承诺:持有三友化工国有法人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规定期满后,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承诺完成时间2008年12月7日。
2.碱业集团承诺:在公司2011年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认购的三友化工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登记至碱业集团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承诺完成时间2014年2月16日。
3.碱业集团承诺:将所持公司2011年资产重组时取得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147,997股自2014年2月16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锁定期限内,碱业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出售或转让。承诺完成时间2015年2月16日。
4.碱业集团承诺:碱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三友化工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减持三友化工股份。承诺完成时间2016年3月1日。
5.碱业集团承诺:三友化工2016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碱业集团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三友化工股票的计划,亦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三友化工股票。如碱业集团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三友化工所有。承诺完成时间2017年12月19日。
6.碱业集团承诺:认购三友化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承诺完成时间2020年6月19日。
碱业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期间内,碱业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碱业集团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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