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8元/股(含),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41,680,000股,不超过83,360,000股。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9)。
截至2021年9月16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回购期限(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内公司未实施回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二、实际回购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由于回购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未按期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自有资金除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外,其他均用于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与运营、支付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工资等;
2、出售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部分回款已由收购方直接付款给公司债权人,因帕拓逊账号被封影响,公司预计的近期回款未按期到位,致使公司资金短缺;
3、受公司被连带诉讼影响,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融资渠道受限,银行融资困难,未按预期筹措到资金,导致公司回购方案未能按期实施。
三、实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未实施回购,故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未产生影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16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上述期间内除公司董事李勇先生、徐佳东先生买卖公司股票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针对回购未按期实施的致歉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系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拟定,回购方案制定时公司充分考虑了现有资金状况、筹措资金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制定了详细的回款计划安排表。公司原计划以出售帕拓逊收回的款项及公司现有可用货币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实施本次回购,但受亚马逊封号事件影响,出售帕拓逊股权转让款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期付款。同时由于公司涉诉案件增多导致未到期的银行授信提前终止、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均无法通过银行渠道获取融资,公司资金紧张情况加剧。受以上多方面资金因素影响,公司战略委员会制定回购方案及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时预计的资金回款计划未按照预期实施,且最终回款情况与公司原定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以上客观因素导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资金不足,致使最终回购方案未按期完成。
公司对于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未按期完成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后续工作做更加审慎的判断公司境况及行业变动。继续加快力度出清劣质资产,发展优质资产,竭力消除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0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
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2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因部分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9月24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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