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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朝晖先生违规减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且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近日张朝晖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张朝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张朝晖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工作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朝晖先生于2019年12月20日签署的《关于所持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承诺:“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该承诺已披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2021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张朝晖先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且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内容,严重失信于公司及各位投资者。公司对张朝晖先生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严肃问责,并依据2019年12月20日张朝晖先生签署的《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对张朝晖先生采取了停止发放工资等措施,并要求张朝晖先生继续履行承诺。

  近日张朝晖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张朝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朝晖,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张朝晖1990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机电分校(现已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任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工程师;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天津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天津达瑞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自由职业;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自由职业;2014年2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实验室主管;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参考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朝晖先生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组织架构由试剂研发部、仪器研发部、参考实验室、知识产权部四部分构成。参考实验室主要负责产品评估、室间评价等工作。张朝晖先生在职期间,负责公司参考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公司产品性能评估及临床比对。

  张朝晖先生当前未参与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工作,其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朝晖先生工作期间未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不存在作为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任何公司专利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张朝晖先生签署了《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协议》,包含保密、竞业限制等条款。

  其中保密条款约定:当其结束在公司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公司指定的代表。鉴于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商业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其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其中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乙方(即张朝晖,下同)同意为甲方(即公司,下同)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朝晖先生有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相关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 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张朝晖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影响。离职后,上述工作将由黎晓晖先生接手负责后续推进。公司在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耕耘多年,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高效、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4人、45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5.94%、15.96%,研发人员数量保持稳定。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张朝晖先生的离职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与张朝晖先生相关的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其负责的工作交由公司黎晓晖先生负责,黎晓晖先生的简历如下:

  黎晓晖,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医学检验专业,1990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临检科主管技师,长期从事临床血液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生化检验工作,在医学实验室自动化、标准化、质量控制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2020年4月加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剂研发部,参与研发试剂的临床验证工作。

  目前,张朝晖先生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公司与张朝晖先生的劳动合同和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协议,审阅其中相关条款及承诺事项;

  2、取得并审阅了公司已授权、已申请专利清单并核对专利授权证书等文件;

  3、取得并审阅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与公司管理层就张朝晖先生离职的交接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访谈;

  5、了解公司针对张朝晖先生离职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张朝晖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张朝晖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张朝晖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和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协议,张朝晖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朝晖先生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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