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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05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刘志成先生、郑云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雪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05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谢先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先龙

  委员:李飞、王能光、陈家易、刘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娟

  委员:王能光、陈家易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家易

  委员:王义福、黄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能光

  委员:谢先龙、黄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禚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梁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国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丁国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璐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简  历

  禚昊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广西华桂林浆纸有限公司、广西华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纤维原料部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材采购中心主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禚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立新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造纸事业六部党支部书记兼设备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珉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监事;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

  梁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丁国强先生,198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丁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魏璐沁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战略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其已于2017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05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钟天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任小平先生、林绮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李耀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刘志成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 董事会秘书杨映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谢先龙先生、副总经理刘立新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张江泳先生、程耀先生、朱伟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4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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