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A 股股票于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产业链有机化学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和异丙醇。公司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于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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