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 2021-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专户型2021年第282期D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6天
4.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23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28日
6.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1.50%—3.30%
7.投资金额:10,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3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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