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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王金发先生、梁才发先生、程家晚先生、鱼江涛先生、杨璞先生、张忠海先生、王冬冬先生、易菱娜女士、刘建军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62,9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0.065%。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9月22日,减持主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7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6,326,712股)的0.035%。本次减持的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为减持主体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含限售股);“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当时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以其他方式取得,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前持股数量”为减持主体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含限售股);“当前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56,326,712股为基数计算; 王金发先生当前持股数量含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1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主体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次减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49.8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8.39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预留授予”)。

  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206,291,331.62元(含税)。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登记的股数实施了权益分派。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P0-V=8.390元/股-0.10574元/股≈8.284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取三位小数)。

  在签署授予协议书和办理资金认缴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1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2)7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600万股调整为549.80万股,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2名调整为103名。除上述事项外,授予日及授予股票来源等与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情况如下:

  

  上述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公司授予日总股本1,950,928,712股计算。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预留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6日对公司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19号),根据该报告审验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9月6日20时止,贵公司已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5,498,000股(原计划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股数470,000股;3名员工因个人因素放弃拟授予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84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贵公司专用存款账户,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5,545,432.00元(共授予5,498,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84元,共计人民币45,545,432.00元)。”;“本次股权激励共募集资金45,545,43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21,498,00元(其中:验资费用16,000.00元;发行手续费(登记费用)5,498.00元)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25,150.87元。募集资金计入‘股本’为人民币5,49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0,027,150.87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9.8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7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50,828,712股增加至1,956,326,712股。

  控股股东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427,789,030股,持股比例为21.87%,较授予登记完成前减少0.06%。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5,525,150.87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公司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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