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技术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国际”)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因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数字化与智慧化的移动开放生态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积极推进整合自身资源,在OpenHarmony(意为“开源鸿蒙”)能力构建、服务构建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J6L4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0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北路133号岗头发展大厦3楼
营业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软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软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软国际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软国际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近三年财务数据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双方就共同推进OpenHarmony服务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将在OpenHarmony能力和服务构建、推广运营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合作具体内容为:
1、 双方在金融领域,基于OpenHarmony能力,以支付场景、POS机具为起点,打造具有OpenHarmony操作系统协同体验的金融终端;
2、 双方积极拓宽基于市场需求的OpenHarmony生态服务范围,服务更多客户,共同打造金融行业示范性标杆;
3、 推动金融终端内核升级,立体化实现“AloT+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生态体系建设。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抢占行业标准革新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身位和先发优势。
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将依托各自在硬件、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及生态系统解决方案的科技创新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推动OpenHarmony在金融领域的移动智能开放生态业务发展,携手构建数字中国国产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底座。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1年4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合作在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王晶女士的增持计划,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7月8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累计增持金额3,00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除王晶女士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三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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