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与通讯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推选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孙长友先生、张学英女士、张军先生、刘芳彬先生(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推选王咏梅女士、毛伟先生、石军先生(相关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上市公司拟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受益人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费实际金额及被保险人范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峰 先生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丹 女士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长友 先生
孙长友,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孙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学英 女士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军 先生
张军,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中级经济师(金融)。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北京雍和宫营业部、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邢台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阔海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山海耀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汇融嘉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夏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军先生之妻持有公司30,000股股份。张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芳彬 先生
刘芳彬,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芳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咏梅 女士
王咏梅,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近日提请书面辞职,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伟 先生
毛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长三角资源环境研究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石军 先生
石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宝康先生的提名,推选王彬郦女士、史天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公司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上市公司拟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受益人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费实际金额及被保险人范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彬郦 女士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及监事、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彬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史天娇 女士
史天娇,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管,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史天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1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晓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王晓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孙长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张学英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刘芳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王咏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毛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石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王彬郦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史天娇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特别说明: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1、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30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有6位候选人,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64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498,80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28,498,8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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