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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A座5279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九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华东方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华东方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嘉华东方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于2021年9月16日,嘉华东方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家家悦拟受让嘉华东方持有的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2.86%的股权,鼎耘科技持有汇源通信14.1%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计划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鼎耘科技拥有上市公司27,273,330股股票,持股比例14.1%,系上市公司二股东。嘉华东方持有鼎耘科技57.14%的股权,系鼎耘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家家悦控股持有鼎耘科技38.57%的股权,李红星持有鼎耘科技4.29%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华东方持有鼎耘科技股权减少至14.29%,鼎耘科技持有汇源通信14.1%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鼎耘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不存在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汇源通信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新希望国际C座15层1507-1508号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忆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忆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忆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威海经区香港路西、浦东路南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九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家家悦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家家悦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认同及发展前景的看好,2021年9月16日,家家悦与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嘉华东方持有的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2.86%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汇源通信14.1%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计划外,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鼎耘科技拥有上市公司27,273,330股股票,持股比例14.1%,系上市公司二股东。嘉华东方持有鼎耘科技57.14%的股权,系鼎耘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家家悦控股持有鼎耘科技38.57%的股权,李红星持有鼎耘科技4.29%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家家悦控股持有鼎耘科技81.43%的股权,能够对鼎耘科技进行有效控制,系鼎耘科技实际控制人。嘉华东方持有鼎耘科技股权减少至14.29%,李红星持有鼎耘科技4.29%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鼎耘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不存在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汇源通信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新希望国际C座15层1507-1508号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培桓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培桓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培桓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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