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韩俊琴、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戴继锋、彭丽、隋景祥、张世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9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30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9月30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月青、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情况概述
(一)注销基本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拟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兴江山”)进行清算注销。
(二)注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二、远兴江山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664084462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李占荣
6.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8月21日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二甲基甲酰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液氨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5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及能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9.股东持股情况:远兴江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清算注销方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销远兴江山的工作计划如下:
1.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2.聘请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的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审计,编写清算报告。
3.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工商、税务的注销工作。
四、清算注销的原因
1.远兴江山于2007年8月注册成立,2010年底远兴江山年产10万吨二甲基甲酰胺(DMF)项目装置建成,是一家以甲醇、煤、驰放气为主要原料生产二甲基甲酰胺的化工企业。2014年10月起受产品价格、成本、原料和环保等因素影响停车至今。
根据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0﹞1323号)和2021年3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 能源局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通知的有关要求,长时间停产企业复产需重新申请能耗指标,能耗审批成为远兴江山复产的最大难题。
2.2021年6月,公司委托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对远兴江山生产装置进行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工程公司就此事项出具《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认为:“远兴江山公司10万吨/年DMF生产装置长期停产,因原料价格和供应受限、工艺设备老化落后、成本高,产品无竞争优势;国家现行的安全、节能、环保政策对该装置的复产造成很大约束。同时恢复生产须进行必要的更新、技改、修复工作,费用较高,目前已不具备大量投入进行升级改造的价值。”
《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针对远兴江山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结论为:“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DMF生产装置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和恢复生产已经不具有可行性,建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尽早妥善处置该装置资产。”
五、远兴江山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远兴江山注销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2.远兴江山注销将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预评估结果,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2.7亿元(最终以远兴江山清算注销的数据为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远兴江山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有效减亏控亏,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授权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清算注销相关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远兴江山的清算、注销公司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清算注销完成后,远兴江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有效减亏控亏,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清算注销远兴江山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清算注销所涉及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预评估结果说明》;
5.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
6.关于《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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