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自有房产作为担保。上述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饶婉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饶婉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提请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饶婉君,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学位。历任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6月至今任优利德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饶婉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22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以自有房产进行担保。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于有效期内的相关授信业务事项以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此外,董事会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22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优利德”)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中“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河源优利德。公司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向全资子公司河源优利德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5年。
河源优利德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河源优利德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少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时间:2019年07月0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3FTEY78
住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兴业社区和谐路202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仪器和仪表、机电产品、高压配电器配件、电工器材、接插件、电器附件、传感器、光学材料及元器件、光学及光电系统及其零部件、红外热成像监控系统软件、夜视系统软件、电动工具、金属工具及其部件。(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需另有生产经营场地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河源优利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源优利德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河源优利德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河源优利德提供总额人民币1.1亿元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河源优利德提供总额人民币1.1亿元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河源优利德提供总额人民币1.1亿元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超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并以自有房产为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1.1亿元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22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饶婉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饶婉君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2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饶婉君,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学位。历任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6月至今任优利德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婉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接受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信函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7:00点前以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六、 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特别提醒: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对参会人员实施防疫管控措施。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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