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在2021年度70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45亿元担保额度,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被担保人: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资金需求增加,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1年度70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45亿元担保额度。
1.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在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4.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5.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6.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7.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增加45亿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在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资金需求增加的情况下,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9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28,69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1.6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18,12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8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8,69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0.67%,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18,12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84%。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1日
至2021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sunstone@sun-stone.com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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