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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谢劭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6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0%;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2%;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8%;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谢劭庄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726,0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2%);卢旭球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31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谢志昆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975,6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王堂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950,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谢劭庄女士及其配偶谭洪汝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884,4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4.94%。控股股东为谭洪汝先生,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谭洪汝先生与谢劭庄女士。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其它方式取得情况:

  1、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3、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与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完成时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中的减持比例不一致,主要系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计算所致。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本次股东及董监高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的股份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股东所作的承诺如下:

  谢劭庄、谢志昆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卢旭球、王堂新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谢劭庄、卢旭球、谢志昆及王堂新承诺:

  1、 本人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0%,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2、 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在公司任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以上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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