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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大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黄慧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许大红先生、王金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言诚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徐加桢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王忠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1出席会议股东贾仁耀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家才、冯天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一、本次理财产品赎回及继续持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向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资管”)购买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4,000万元,对应参与份额为38,933,229.51份,锁定期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根据《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委托人每笔资金自参与日(含)起锁定91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91天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该日为非开放日,则委托人可于此后最近一个开放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委托人未在前述对应开放日退出的,则委托人持有的份额需以开放日为起点继续锁定91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后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以此类推。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开放日继续持有上述理财产品,锁定期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具体详见公司2021-024、2021-068号公告。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本期对应开放日为2021年9月22日,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层决定本次开放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19,000,000.00份(本金19,520,600元),并继续持有上述理财产品剩余份额19,933,229.51份(本金20,479,400元)。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浙商证券资管提取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结算金额19,994,610.09元,其中结算收益为474,010.09元。

  截止2021年9月27日,公司持有上述理财产品剩余份额19,933,229.51份,净值为21,035,537.10元(未来赎回该产品时,将以合同规定浙商证券资管提取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金额结算)。根据浙商证券资管发布的《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公告》,本次参与份额的锁定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3940%。后续开放日,公司将根据情况选择是否赎回,并于赎回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公告;

  3、对账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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