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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志坚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伯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1-038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文资[2015]7号)文件规定:“中央文化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财文资[2016]1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财文资[2015]2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财文资[2014]2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财文资[2013]2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出版集团公司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1]454号)、《财政部关于追加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0]468号)文件,控股股东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拨付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71,701,581.02元,以及2010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共计五笔委贷贷款,合计金额221,701,581.02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031)。

  上述五笔委托贷款期限即将届满,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故将接受委托贷款展期1.5年,利率不变,具体如下:

  

  2.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02879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黄志坚

  5.注册资本:193432.36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7.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含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所属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出版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385,957,098股,持股比例为76.0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9. 出版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9.46亿元,净资产152.34亿元,2020年营业总收入为118.40亿元,净利润为8.59亿元。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出版集团对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进行展期,是按照财政部下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及《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文资[2015]7号)规定执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坚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就上述关联委托贷款情况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对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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