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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6月21日,贵州海恒通过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4日,贵州海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3,209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1.96%。贵州海恒在其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中表示,贵州海恒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2020年12月16日开始转股,目前处于转股阶段。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9,891,910股。贵州海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12%。

  3、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贵州海恒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海恒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海恒”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98%,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6,609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98%,减持完毕后,贵州海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7,806股。经本次减持及可转债转股稀释后,贵州海恒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为4.84%,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6日开始转股,目前处于转股阶段。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9,891,91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总股本为209,669,734股。

  注2:如各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3:本次权益变动前计算的总股本数为剔除回购专户股份(222,176股)后204,660,917股。

  注4:贵州海恒减持期间处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12%。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股东贵州海恒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形。

  2、股东贵州海恒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贵州海恒持有公司股份10,147,80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4.84%,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贵州海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5、贵州海恒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贵州海恒出具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特奇

  股票代码:3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D栋4单元17层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思特奇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海恒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按其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41,015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6.96%。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3,209股,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12%。本次权益变动及股权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7,80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4.84%,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思特奇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6日开始转股,目前处于转股阶段。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9,891,91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总股本为209,669,734股。

  注2:如各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3:本次权益变动前计算的总股本数为剔除回购专户股份(222,176股)后204,660,917股。

  注4:贵州海恒减持期间处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147,80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4.8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954,99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78.39%,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3.7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袁光明

  2021年9月2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联系地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袁光明

  日期: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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