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以下六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星华反光
(二)股票代码:30107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500.00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凤凰山
联系电话:夏丽君
联系人:0571-8711553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联系电话:021-38639246
保荐代表人:赵一明、朱森阳
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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