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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珠海冠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944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571.3578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671.357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671.357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不再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2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8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0,90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4.43元/股,珠海冠宇于2021年9月28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珠海冠宇”股票2,18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9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9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6,081,83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00,619,618,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166575%。配号总数为201,239,237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 - 100,201,239,23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615.5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股份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09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63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27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249863%。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9月2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9月3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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