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8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
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未增加担保额度,仅明确担保方式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经营需要,公司为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融资进行担保,担保额度6.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年,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基于浙江精工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银行要求,公司对担保方式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鉴于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金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仅在此额度范围内明确担保形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781,774.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8,859.08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方式等的确认,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未增加担保额度,仅明确担保形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公司所持有的不超过4,900万股的瑞丰银行股票质押担保等形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61,699.1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新增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共担保60,000万元,其中续保30,000万元),合计291,69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8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新增3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781,774.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8,859.08万元人民币。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6763.2756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215,661.4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4,199.37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61,699.1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共担保60,000万元,其中续保30,000万元),合计291,69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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