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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拟在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公司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具体手续,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与该项目投资相关的最终交易文件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利证书,办理设立项目公司事宜,并进行相关投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内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拟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订《建设协议书》。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额约5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议案》。按照中期规划要求,公司主动对人造板业务生产基地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根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司确定了多个可行的备选基地。

  为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就在当地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进行了洽谈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或子公司计划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项目占地约213亩,项目投资额约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建设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商谈、确定、签署具体投资协议书及最终土地交易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项目公司事宜等,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相关投资建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本次建设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名称: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二) 负责人:方矛

  (三) 主要办公地点: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1号

  (四)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拟签署建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各方

  甲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乙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项目选址:自贡航空产业园;

  3、 项目用地及性质:项目工业用地约213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等;

  5、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约5亿元;

  6、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交付乙方后12个月内投入试生产,最长不超过18个月。

  7、 效益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需满足相关的经济指标。

  (三)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土地后,则甲方需对项目进行核定,有权监督项目实施,按照土地使用权合同和本协议约定,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限推进项目建设。

  (2)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在4个月内“挂牌”出让项目地块。

  (3) 甲方积极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手续。

  (4) 项目完成相关约定事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产业发展扶持,同时甲方拥有对已兑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权。

  (5) 如乙方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在乙方竞得项目土地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诚意金给乙方;若乙方未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则在土地挂牌出让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成功竞得该项目用地,在书面告知乙方后30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在项目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3个月内在贡井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并在甲方辖区内办理税费缴纳关系。项目公司具体承接本协议下所乙方权利及义务,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开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由乙方对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乙方需按本协议确认的项目及投资金额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保证约定时间内资金到位,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如期开工、竣工。同时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进行。

  (3) 在甲方挂牌出让土地时,乙方依法摘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按土地出让协议缴纳土地价款,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4) 签署本协议后,在甲方对项目地块拆迁进场后10日内,乙方预付项目诚意金2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5) 乙方承诺在摘地前将项目规划初稿交给甲方,在依法取得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建设规划作适当调整。如因生产需求增加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经营范围,需协调甲方同意后实施。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 产业扶持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协议书》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印发自贡航空产业园招商引资引智项目投资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乙方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给予扶持。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人造板行业竞争格局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发展趋势,公司拟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及人造板生产基地布局,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在自贡市贡井区拟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建设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本项目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 风险分析

  1、 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或项目建设过程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关于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土地面积、经济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 公司因人造板中期规划前期拟在其他备选基地进行的投资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与此有关的项目审批、土地取得、建设实施等均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

  公司将根据本次及前期人造板对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号)。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三)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鹏龙、赵琳

  电话:028-85803711

  (二) 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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