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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7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重整进展为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目前,公司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 公司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揭阳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6月4日,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现就公司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为推进公司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公司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目前,管理人、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正密切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进程。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护各方合法利益。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9月无进展。

  一、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89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马兴田先生实际控制的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统称“占款”或“占用资金”)余额合计9,481,126,200.69元(本金),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偿还情况

  (一) 出具《债务偿还承诺书》

  马兴田先生于2020年6月17日向公司出具了《债务偿还承诺书》,承诺:(1)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10%(即人民币948,112,620.069元);(2)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40%(即人民币 3,792,450,480.276元);(3)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债务偿还承诺书的要求尽快归还占用资金的议案》。

  (二) 债权债务冲抵和现金方式偿还部分占款

  2020年12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及偿债协议》、《债务抵偿协议》和《债权债务冲抵协议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马兴田先生通过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金清偿40,000,000元。2021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债权债务冲抵方式还款960,000,000元的《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款累计减少1,000,000,000元。

  (三) 关联方变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承诺,以现金加资产的方式偿还占款

  2021年5月8日,公司收到马兴田先生和许冬瑾女士出具的《关于变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为依法、高效、全面、彻底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方拟变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承诺,以现金加资产的方式偿还占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拟变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2021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马兴田先生和许冬瑾女士变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安排承诺的议案》。

  (四) 截至本公告日,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都药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327,816,200.69元,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淳药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3,123,310,000.00元,剩余占用金额合计8,451,126,200.69元。为尽快解决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与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康都药业、康淳药业签订清偿债务《协议书》,约定以其持有的抵债资产变现处置,代康都药业、康淳药业偿还其结欠康美药业的债务。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康都药业、康淳药业签订清偿债务《协议书》,约定以其持有的抵债资产变现处置,代康都药业、康淳药业偿还其结欠康美药业的债务。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马兴田先生、许冬瑾女士、康都药业、康淳药业签订清偿债务《协议书》,约定以其持有的抵债资产变现处置,代康都药业、康淳药业偿还其结欠康美药业的债务。目前已根据上述《协议书》启动追收工作。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马兴田先生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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