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担保事项为到期续保并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2、本次公司为华熙矿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9,94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66,949.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33,097.57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度为2,200,347.5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32,75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9,940万元、期限为36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1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熙矿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新建东街1号,法定代表人:王结流,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煤炭销售;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业、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煤炭洗选;酒店经营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勘查。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末,华熙矿业资产总额5,353,630.03万元,负债总额4,839,927.60万元,净资产513,702.43万元,资产负债率90.40%;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9,254.70万元,净利润23,469.5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9,940万元、期限为36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1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熙矿业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33,097.57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32,731.82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07,224.28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0,391.47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参股及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12,75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33,097.57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7%、总资产的25.29%,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32,731.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9%、总资产的15.68%。六、公告附件
华熙矿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续办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张家港沙洲电力以其拥有的一期项目20%电费收费权向金城投资或指定相关方提供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项目未受限的部分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向金城投资或指定相关方提供最高额抵押。该笔借款为到期续办,具体借款和抵(质)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9,940万元、期限为36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1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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