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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平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敬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第1、2、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3、第1、2、3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涯、梁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9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核查对象的买卖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股东、董事赖仕昌先生为本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赖仕昌先生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监事李战华先生为本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李战华先生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系基于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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