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0,634,574股,占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558,028,003股的14.803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0号)核准,公司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200,551,804股股份、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0,082,77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30,634,574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206,185,566股,募集资金999,999,995.10元,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解除限售的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230,634,574股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436,820,140股,总股本增加至1,556,959,203股。股份上市至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1,068,800份,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58,028,003股。自上述行权完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流通安排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涉及7名限售股东,其中: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2名发行对象,分别为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0,634,574股,占解除限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44.851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030%,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
公司向5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206,185,566股。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3名认购对象合计103,092,783股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5月24日上市流通,内容详见2021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其他2名认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本次重组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也不得交易或转让。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达到解除限售的预定日期2022年5月24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证券账户总数为2户。
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3.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该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为该股东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经审查,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股东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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