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已逐项表决通过各子议案。
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议案2、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宋树、陈剑良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其合计持股49,849,800股未计入议案1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议案2回避表决,其持股48,030,000股未计入议案2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宋树、龙全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林卫仪、朱勤英、陈少安已对议案8、9、10回避表决,其合计持股123,504,000股未计入议案8、9、10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雄师、吴任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8月6月至2021年9月25日,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时公司上市尚不足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自查期间共有3名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上述员工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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