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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报告中:

  “第二节会议审议事项”之“二、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中“2.1、审议《选举侯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2、审议《选举潘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第三节提案编码”中“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提案编码表”;以上填报内容有误(第七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与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混淆现)。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1):

  二、会议审议事项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审议《选举侯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 审议《选举潘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更正后1):

  二、会议审议事项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审议《选举侯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 审议《选举潘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更正前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更正后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更正前3):

  附件二: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更正后3):

  附件二: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报告中:

  1. 第三段落中“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调整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第五段落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应调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3. 沈道富先生简历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应调整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道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填报内容有误。

  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更正后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更正前2):

  沈道富,男,1961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大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拥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企业管理顾问咨询师职(执)业资格。

  现已从南京报业传媒集团退休,任深市三丰智能(300276)独立董事。兼湖北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土研究生校外导师,华中农大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报业协会财务与投资审计委员会主任。

  曾任南京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年入选首届“中国报业财务专家库”专家,2019年入选第二届“中国报业财务专家库”专家。

  曾任南京报业传媒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投资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咸宁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咸宁市财政局工业与交通科副科长,行政政法科长;咸宁县财政局副局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更正后2):

  沈道富,男,1961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大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拥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企业管理顾问咨询师职(执)业资格。

  现已从南京报业传媒集团退休,任深市三丰智能(300276)独立董事。兼湖北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土研究生校外导师,华中农大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报业协会财务与投资审计委员会主任。

  曾任南京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年入选首届“中国报业财务专家库”专家,2019年入选第二届“中国报业财务专家库”专家。

  曾任南京报业传媒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投资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咸宁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咸宁市财政局工业与交通科副科长,行政政法科长;咸宁县财政局副局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道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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