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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二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

  2021年9月28日,海南高院主持召开海航基础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组织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周三)16:00。

  2021年10月20日,海航基础管理人发布了有关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中载明:“截至目前,上述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在海南高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正加快对所有债权人的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核验、登记、造册、建档等工作。经请示海南高院,管理人将在完成计票工作后尽快依规宣布表决结果。”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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