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持有公司32,790.52万股,占2021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的38.35%;秦庆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8,750万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6.68%,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
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44,68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6%。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合计质押公司10,404.5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3.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通知,将其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延期购回的业务,质押期限延期至2022年10月21日,具体如下:
1、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的质押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份质押部分还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质押部分还款的通知,将其2021年4月21日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合计99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情请见公司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21-053号)办理了还款手续。本次还款金额为人民币5,017.50万元(含本金5,000万元及该笔本金对应的未付利息17.50万元)。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秦璐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王咏梅直接持有公司16,545,000股股份,通过齐河君创、齐河君和间接持有公司2,263,200股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秦庆平先生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7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23%,对应融资余额为45,000万元。
王咏梅女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54.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7.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
秦庆平先生及王咏梅女士办理股份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定向增发,还款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个人薪酬、投资收益等。目前秦庆平先生和王咏梅女士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截至目前,秦庆平先生及王咏梅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五、其他情况
本次质押部分还款及部分延期购回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至风险线,秦庆平先生和王咏梅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
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置换担保质押物情况:将1,252.72万元保证金置换为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773.00万元质押担保。
● 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完成后,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2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538.2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置换担保质押物情况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ZZ2941201900000003,担保期限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德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合同编号为ZZ2941201900000003,将担保金额变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质押给浦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后形成保证金存于保证金账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1年10月21日将1,252.72万元保证金置换为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归还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该置换不影响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
2、担保解除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开立31,121,823.90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1月29日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532SQ20210100000497的《电票承兑申请书》。
2019年9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和《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均为2019年信字第21190731号,担保期限自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1年3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补充协议》,将担保金额变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
截至2021年10月21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结清,保证金773.0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2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538.22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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