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8,32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9栋与10栋土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工程技术中心)作为抵押物,对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二)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7栋与8栋土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与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加速器车间)作为抵押物,由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农业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三)公司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及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各申请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子公司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各申请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09-15
2、注册资本:30,005万元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号厂房
5、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系统相关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交换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地质勘查;环境保护监测;电力工程及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恢复电缆本体连接、模注熔接终端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商业批发、商业零售、自有房屋出租、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二)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3-06-01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号A栋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力安全产品;电力自动化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器机械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安装(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安防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提供电力产品信息咨询、培训服务;提供带电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仪器仪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租赁;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维护;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99.30%股权,自然人伍保兴持有其0.7%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三)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11-24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邱垂信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号3栋(研发楼)5楼
5、经营范围:工业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嵌入式软硬件设计、研发和销售;数据分析与存储;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测试设备、电子设备、数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工业机器人、通讯设备、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加工、销售:金属制品、模具及配件、刀具刃具、五金、机械零配件、治具、工装夹具;销售:汽车配件、手机配件、电脑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非危险性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线束、包装制品、塑胶制品、绝缘材料、影像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持有其100.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四)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12-08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晶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9号(1号厂房)四楼B区401室
5、经营范围:一股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道用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焦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持有其65.00%股权,聚晶汇神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5%股权(合伙人均为长园视觉的核心员工)。
7、主要财务数据:
(五)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3-08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建中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5号3栋8楼07房
5、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相关产业技术研发;科技领域内新产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高性能计算、自动化、精密机械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管理;新能源发电系统数据采集及分析智能化平台设计;能源信息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投资类咨询);市场调查;热管理技术、方案、电子信息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导热绝缘材料、航空材料、高分子材料、矿产品(不含煤炭)、智能装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00%股权,立研新能源材料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股权(合伙人为长园泽晖的核心员工)。
7、主要财务数据:
三、抵押物情况
1、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9栋与10栋土地及建筑物
2、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7栋与8栋土地及建筑物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因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担保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按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42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2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428.9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27%。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含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总计240.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9栋与10栋土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工程技术中心)作为抵押物,对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7栋与8栋土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与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加速器车间)作为抵押物,由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农业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三)同意公司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及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各申请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控股子公司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各申请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长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深圳新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待设立,以下简称“持股平台”)共同出资在深圳市南山区设立长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新能源”)。长园新能源法定代表人陈锐,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60%,持股平台认缴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0%。公司及持股平台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实缴2,400万元及1,600万元,具体实缴时间以长园新能源实际需求为准。剩余注册资本6,000万元在2031年12月31日前缴足。各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同步出资。
持股平台尚未设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合伙人均为长园新能源的核心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深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在珠海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长园开发”),法定代表人侯林,注册资本10,000万元,长园深瑞于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出资5,0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履行出资4,000万元,剩余出资于2050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并同意长园开发设立8家全资子项目公司分别进行项目投资建设与项目管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含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总计24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四)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五)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六) 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学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四通新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翔,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参与过上市公司四通新材的年报审计工作,并负责多家挂牌公司的年报审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18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3年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七) 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00万元,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费用均含税,总计240.00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信息资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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