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11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许世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届四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许燕鸣女士担任公司第届四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许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届四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钱文晖先生担任公司第届四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李荻辉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胡小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苟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01 选举郑本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戴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1、议案2皆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 议案3、4、5将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以上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年11月11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 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欣、孙勇
电话:0731-83209925-8021
传真:0731-83209925-8021
电子邮箱:yhzqb@yh-cn.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 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3”,投票简称为“宇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0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斌和刘昊鸣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7、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10、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12、2021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13、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50,000股的0.5212%;
14、2021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节“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被续聘,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斌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刘昊鸣二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无需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6,000股,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350,000股的0.6809%,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152,350,000股的0.0105%。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第一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第二节“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之规定:(五)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其相应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详见下表: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1年10月2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的数据予以统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斌和刘昊鸣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斌和刘昊鸣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