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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7版)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接D27版)

  5.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48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尚未达到规定行权时间,因此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48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中孙才伟、黄云长、曾伟、金璐、赵丽君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77人调整为7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13.50万份调整为108万份。

  6.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李成钢、吴涛、张志健、马学义、周长江、朱永恒、雷霆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调整为6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08万份调整为97.5万份。

  7. 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决定注销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2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97.5万份调整为68.25万份。

  8.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由于:(1)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2)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胡钪、丁恨几、唐振华自2020年1月9日起担任公司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3)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许龙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9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均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4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之和,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将由82名调整为78名,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7名调整为1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870,000股调整为1,976,000股。

  9.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8元/股调整为18.28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尚未达到规定行权时间,因此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48元/股调整为18.28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中苏海尧、徐超群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及的已授予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70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65人调整为6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68.25万份调整为67.55万份。

  10.2020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李燕、夏玉明、吴武贵、王伯银、黎海鹏、刘有如、吴鹏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000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5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1.95万份。

  1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谭志荣、杨硕、陆试交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公司2020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75,500份(权益分派实施后,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8,150份),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19,500份调整为344,000份(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47,200份),并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28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

  12.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志卫、李石扬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4,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4,2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7.1846元/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568,800股调整为1,224,6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将由13人调整为11人。

  13.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体、徐凌志、王彦博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7,000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3人调整为5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0,200份。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付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200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0,200份调整为325,000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9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人。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董事会批准和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

  六、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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