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350,196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雨前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璇、谢美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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