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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新增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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