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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轻松”)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5,364.9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4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2,23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323,585.9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910,414.09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公司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的建设,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364.94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39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5,364.9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3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倍轻松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倍轻松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倍轻松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倍轻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倍轻松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倍轻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3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升级研发创新能力

  为持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探索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做好未来前瞻性技术储备和产业布局,实现技术赋能。

  此外,公司通过不断扩大对外研发合作,强化外部研发资源支持力度,并积极引入专业技术骨干,扩充核心研发人才队伍,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新产品新渠道,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产品方面,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健康生活”为核心的产品理念,专注中医科技产品路线,在2021年下半年陆续推出多款新产品。其中新推出的智能明火艾灸系列产品“姜小竹”在第三季度市场反映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成绩。公司预计将在11月初举办“轻松之约”全球新品发布会,发布更多中医科技产品,引领行业发展。

  线下渠道方面,购物中心门店整体保持较好经营业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影响,暑运旺季铁路、航空客流不及预期,致使交通枢纽门店在第三季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为此,公司年内线下新直营门店开拓以购物中心门店为主,择机调整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枢纽门店,并关闭部分到期门店。同时围绕购物中心大力推行快闪活动,取得较好业绩补充,提高了线下直营门店经营抗风险能力。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线上电商投入。抖音等新渠道业务取得较快增长,拉动公司整体营收的快速增长,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此外公司通过开展跨境电商、全球独立站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销售渠道。

  体系建设方面,公司优化售后服务体系,升级数字化营销系统,为未来的精准营销策略及产品性能优化提供更加准确的用户基础画像,打造公司富有竞争力的营销体系以及用户体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倍轻松产品的满意度。

  三、建设现代化工厂,增强产品供应能力

  为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公司在深圳市新建设现代化工厂一座,设立研发实验室,增设NPI专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自有产能供应能力和产品品控能力。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大燕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大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大燕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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