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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47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及授权代表11名(董事袁福生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委托董事杨树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体现,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吴钊先生、袁福生先生、王伟先生、倪平波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并管理募集资金,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有序开展建设;本次公司拟将实施主体中电飞华原“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新项目主要提供基于新型电力系统的高效能数据传输服务,是综合考量政策趋势、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及业务布局的结果,符合“双碳”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部署,具备更优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号)。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双碳”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提出,更为我国电力能源行业的数字化变革注入新动力。作为长期根植于电力能源行业的信息通信服务企业,“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双碳”、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为契机,以支撑电力能源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成为能源互联网领域国内领先的云网融合技术产品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为目标,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引领下的电网市场和以电为延伸的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做大做强电力数字化服务、企业数字化服务、云网基础设施三大板块业务,夯实电网经营管理、客户服务、企业中台等传统优势业务,加快配网智能升级、虚拟电厂、能源交易、双碳数字化、云网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布局业务,形成以“数字底座+能源应用”为核心定位的云网融合产业布局,推动公司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48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及授权代表5名(监事陈红梅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喻梅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49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鲁篱、张东辉、刘利剑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鲁篱、张东辉、刘利剑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树、吴钊、袁福生、王伟、倪平波按规定回避了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黄震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研发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85%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及公允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类合同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因此损害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50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将原“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中电飞华,实施地点为北京、河北、天津、上海等15个省市。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金额: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18,879.3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300.04万元,计划2022年12月投运。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该项目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3万元(详见下表),扣除发行费用3,747.3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

  本次公司拟将原“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飞华”)。项目建设地主要有北京、河北、天津、上海等15个省市,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基于新型电力系统的高效能数据传输服务,以满足电力数字化建设新需求。变更前,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8,971.1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300.04万元,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变更后,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18,879.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化,仍为14,300.04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分配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鲁篱、张东辉、刘利剑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双碳目标提出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政府对于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实行“双控”制度,北京、上海等城市能耗控制政策逐步趋严,对数据中心项目能耗指标审核及批复周期拉长,原募投项目面临投运时间延后的实际问题。

  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趋势影响下,电网形态尤其是电力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均将发生变化,这也将极大地改变电力数据交互的形态,围绕电力生产、配变、调度、储能等方面的数据交互需求将不断增长,建设一个满足未来高增长需求的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愈发重要及紧迫。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切实发挥扩产增效作用,公司计划对原项目进行变更,即利用募集资金开展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经评估,新项目在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均优于原项目,且新项目作为原项目或类似项目所必备的高效能数据传输支撑,具备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迅速响应市场、更快速投运建设、更好实现经济效益的实际条件。

  三、变更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拟在北京、河北、天津、上海等15个省市建成具备高效能数据传输能力的数据平台,实现基于新型电力系统下的跨域能源数据交互需求,为新能源消纳与电网柔性互动提供高效数据交互能力。该项目总投资18,879.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300.04万元。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划2022年12月投运,运营期间预计年均收入为38,20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为5,300万元,内部收益率为24.02%,投资回收期为5.58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双碳”以及“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等目标的提出,我国电力能源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网、可灵活调整需求的用电负荷将加速各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在线互联、实时交互、智慧调控等新业态将逐步出现,对高效数据传输的需求将持续提升,各行业都面临大量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公司适时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既响应国家“双碳”政策,也是面向新型电力系统总体布局的具体举措。

  2.项目建设是推动公司经济创收的有利支撑

  在“双碳”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催动下,电力系统呈现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装备接入的“双高”特征。这将产生大量数据交互需求,且对数据交互实时性、安全性和集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规划布局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能够有效满足新形势下电力及能源行业对数据传输集中性、实时性及广覆盖的要求,在发电侧、电网侧等相关市场具备良好的业务前景,项目的建设对提高公司现有及长远的市场占有率,推动经济效益实现新的增长大有助益。

  3.中电飞华具有丰富的业务基础及同类项目经验

  中电飞华多年来一直从事电力通信网络建设、运维及运营业务,参与了多个项目调研、设计、采购及招投标的全过程,具备丰富的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建设经验,同时,中电飞华在电力通信领域具备良好的业务资质以及丰富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可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国家“双碳”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政策的提出为新项目建设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将带来市场竞争压力,此外客户市场需求的变化,均将引发市场价格降低或订单数量减少,导致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该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基于电力背景优势,在市场方面已提前开展战略规划布局及储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抢占了电力市场先机,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把握市场机遇,降低市场风险。

  (二)管理风险

  该项目在组织和实施的过程中,可能由于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流程紧密度不够及其他潜在因素,导致项目延迟,影响项目时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督与管理,保证项目各环节高效执行,同时建立项目风险防范信息报备机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整改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开展新项目,可能面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带来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导致该项目取消,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展。如遇此情形,公司也将积极应对,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政策环境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布局。

  综合比较,募投项目变更后内部收益率为24.02%,较原募投项目增加近1个百分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效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及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的需要,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租赁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本公司自执行新租赁准则后,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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