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行长罗孟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灵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注: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央行新的统计口径,2021年9月30日客户存款总额为12,264.29亿元,比年初增加1,828.14亿元,增长17.52%;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8,453.11亿元,比年初增加1,546.96亿元,增长22.40%。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本充足率数据根据原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追溯调整2018年、2019年的净利差及净息差。
(五)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八)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宁行优01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2、宁行优02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三、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坚守主业,回归本源,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持续构筑发展护城河,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经营品质继续彰显。公司践行“专注主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理念,在持之以恒推进差异化经营策略的基础上,稳步提升专业经营能力,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推动公司“规模、效益、质量”协同发展,经营品质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9,076.76亿元,比年初增长17.27%;各项存款10,479.80亿元,比年初增长13.27%;各项贷款8,364.11亿元,比年初增长21.62%。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7亿元,同比增长26.94%;实现营业收入388.78亿元,同比增长28.48%;不良贷款率0.78%,拨贷比4.03%,拨备覆盖率515.30%。
(二)发展动能持续积聚。公司各利润中心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客户需求的过程中紧扣客户经营的主逻辑,积极实践更轻、更快、更准、更有效的商业模式,使得核心客户经营与商业模式优化相辅相成。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财资、国金、零售公司和财富管理四大业务护城河构筑,比较优势持续积累,使得盈利增长动能进一步增强,收入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244.72亿元,同比增长17.82%;实现非利息收入144.06亿元,同比增长51.79%;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37.05%,同比提升5.69个百分点。
(三)转型效率稳步提升。公司借助金融科技赋能,推动战略转型与管理升级协同,不断提升资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数字化经营能力,推动经营效率提升,资本充足与资本效率、净息差等指标持续保持在行业较好水平。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本充足率14.92%,一级资本充足率10.5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9%;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2%,年化总资产收益率1.08%。2021年1-9月,公司净息差2.29%,净利差2.55%。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罗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灵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罗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灵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罗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灵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罗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灵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向截至2021年1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01(优先股代码:14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01票面股息率4.6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698万元(含税)。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因2021年11月7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向截至2021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02(优先股代码:140007)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02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3,000万元(含税)。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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