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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D243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举行,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主持。公司监事林浩、林继致、李温萍三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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