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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秦汉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汉军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秦汉军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金法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金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金法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期初数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签署现金管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87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因章晓斌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伟

  升先生、孙君光先生、陈传好先生,公司董事候选人秦汉军先生、纪委书记陈兴祥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力峰、黄珏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在广州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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