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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10月27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

  提交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陈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21年三季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债回购交易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273天期的国债回购交易品种。

  国债回购交易金额:任一时点最高总额不超8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国债回购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的自有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

  具体如下:

  一、债券回购交易的定义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二、债券回购交易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债券回购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拟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品种

  公司拟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品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273天期的国债回购交易品种。

  四、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及时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的自有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

  五、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从事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1-273天期的国债回购品种的交易,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抵押标的物为国债,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国债回购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从事的国债回购品种的交易,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从事的国债回购交易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议案内容及有关资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业务的操作,既可以保证本金的安全,又能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也可以与购买理财产品互为补充,寻求在一定期限内取得最大化收益的途径。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

  八、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余额为0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实现收益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3                                      证券简称:桐昆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持有的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其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支付,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与桐昆控股在浙江省桐乡市签订了《关于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桐昆股份拟以人民币9,164万元收购桐昆控股持有的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2021-037公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17,322.9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051,687.43元。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士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妙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江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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