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6,672,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1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6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881,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10%,关联股东1名,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85,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5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为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关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8,881,6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4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344,1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41,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2021-073、2021-083、2021-093、2021-114),于2021年9月23日于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14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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