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高性能32位系列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压力触控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健康SoC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以上三个募投项目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场地投资的募集资金(共计9,384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购买土地并自建办公场所。上述议案已提交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其它4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位于南山区科技园北区T401-0112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科技园北区T401-0112地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交易进展情况
联合竞拍方按照法定程序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人民币146,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万元整)竞得科技园北区T401-0112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得土地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本次联合竞买的目的和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联合竞买土地及建设的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调整,募投项目仍投资于主营业务,且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参与竞买及联合建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目标地块的最终取得仍需按出让文件规定与有关部门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地块的报批程序,并保证按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规定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另按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另行出让目标地块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目前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预估数且金额较大,公司可能存在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履约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1〕63号)。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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