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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1-086

  

  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资”)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所持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5%。上述权益变动后,宣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秀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2,400,075股减少至54,448,175股,持股比例从39.24%减少至34.24%。

  1本公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宣亚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9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9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16日,宣亚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已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宣亚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3,1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宣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因此,宣亚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宣亚投资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张秀兵、万丽莉夫妇合计持有宣亚投资100%股权,系宣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张秀兵个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5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其中1,237,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原为高管离任锁定股份,已于原定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即2021年9月11日限售期满解除限售。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宣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后,宣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秀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2,400,075股减少至54,448,175股,持股比例从39.24%减少至34.2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宣亚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宣亚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宣亚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宣亚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宣亚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宣亚国际

  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楼1单元901室内A06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宣亚国际”、“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注:张秀兵、万丽莉夫妇合计持有宣亚投资100%股权,系宣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其中,张秀兵个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5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1.04%。    

  1本报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宣亚国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控股股东宣亚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3,1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宣亚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9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9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16日,宣亚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已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宣亚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3,1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宣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因此,宣亚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宣亚投资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后,宣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秀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2,400,075股减少至54,448,175股,持股比例从39.24%减少至34.2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宣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1,635万股存在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 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卖出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秀兵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5079688

  3、联系人:汪晓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秀兵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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