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签署《关于收购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将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佳源创盛,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180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估值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估值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尚需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6)。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1、临2021-57、临2021-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开展财务顾问、审计、法律、评估/估值等各项工作,最终交易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最终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事项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最终以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正式交易协议,判断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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