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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4,700.00万元

  ●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

  ● 期限:31天,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2月09日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31天,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3,400.00万元

  ●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

  ● 期限: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09日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78.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雪天盐业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

  单位:万元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31天,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37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5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文件。

  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转来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1]116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1年8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更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文件,并发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8项相关议案。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6票同意、 0 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冯传良、李志勇、徐宗云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做出补充约定。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删除《补偿协议》第2.4条。具体内容为:“以下费用不包括在计算承诺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数中:(1)由于未来员工股权激励而导致的相关费用;(2)连续三年及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和税务返还。”,第2条后续条款内容不变,序号依次调整。

  2.删除《补偿协议》第7.3条。具体内容为:“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补偿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解除本《补偿协议》。”。

  3.删除《补偿协议》第9.1条至第9.4条,具体内容为:

  “9.1 在本《补偿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社会骚乱、征收、征用、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协议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9.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及其程度的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补偿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必要措施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

  9.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视为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协议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补偿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9.4 如因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本《补偿协议》无法履行而解除的,各方应无条件恢复本《补偿协议》签署前的原状,且各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删除《补偿协议》第9.6条之“,除本《补偿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补偿协议》第9.6条由“本《补偿协议》签署后,除本《补偿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修订为“本《补偿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并调整为第9.2条,其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5.本《补充协议(二)》是《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补偿协议》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38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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