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就公司与广州思安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PIV-5载体)的许可合作交易期间项目参与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事宜进行自查。经公司自查,公司前董事长安吉祥先生之妻庞小英女士于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买卖了公司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0月13日,庞小英女士在二级市场买卖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注: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安吉祥先生已于2021年7月9日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的相关职务。
截至目前,庞小英女士尚持有公司7,000股股票,其承诺未来出售该部分股票产生的收益将上交公司。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核查期间安吉祥先生及其亲属均积极配合。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下:
1、经公司与安吉祥先生确认,上述交易系因庞小英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安吉祥先生本人对庞小英女士的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庞小英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庞小英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尚未产生收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小英女士尚持有公司7,000股股票,庞小英女士承诺自2021年10月13日起六个月内不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将及时将产生的收益上交至公司。
4、公司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知情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5、安吉祥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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