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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或“亚太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1.46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2.71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主要行业: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5家;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2家、专用设备制造29家、商业服务业25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家;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86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18年至2020年)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志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实体审计,2015年在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实体审计,2017 年 6 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汝麒,2004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实体审计,2018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亚太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支付德勤华永2020年度审计费用215万元,对于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德勤华永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德勤华永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事务所已就目前年报审计工作进展进行交接,确保后续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查阅了原会计师事务所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函件,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2)邮编:100102

  (3)联系电话:010-6477 5967

  (4)联系传真:010-6477 5927

  (5)联系人:王振华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36。

  2、投票简称:“百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均为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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