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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不涉及法定承诺的变更,只涉及变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的部分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对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自愿性承诺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上述变更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股份锁定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内容如下:

  1. 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0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 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 本次拟修改承诺内容

  根据郑有水先生、郑凤兰女士、郑美银女士《关于修改承诺事项告知函》,拟将上述股份锁定相关承诺事项中的部分自愿性承诺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郑有水先生拟将原股份锁定自愿性承诺中: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修改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向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九款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2、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拟将原股份锁定自愿性承诺中: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修改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向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九款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不变。

  三、 修改承诺原因及依据

  1、 上述承诺系公司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在当时的资本市场环境下,相关股东自愿做出的严于《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的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且该承诺也不属于相关股东做出的不可变更或不可撤销的承诺。

  2、 自公司上市以来,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及郑凤兰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处于高比例质押状态,其二人资金一直比较紧张。本次变更股份锁定部分自愿性承诺,有助于稳定公司股权结构,系为了维护公司长期发展和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3、 本次承诺变更后,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后续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具有可实现性。

  四、 修改承诺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投票表决结果通过;经公司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股份锁定部分自愿性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股权结构,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承诺变更后,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后续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原承诺的修改合法合规,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原承诺的修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 《关于修改承诺事项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5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作出决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1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此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该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14:00-16:30。

  3、 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4、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1年11月19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邮    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黄晓婷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jxd@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 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5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30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拟对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修改。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原承诺的修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承诺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5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30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拟对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永汉先生、郑焕然先生因与郑有水先生为父子关系,与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为伯侄关系均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11月22日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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