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关注并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疫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1月1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5.01 选举卢万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5.02 选举王建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4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除上述议案3以外的其他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杨向前 郭宗鹏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xiangqian.yang.a@chnenergy.com.cn
zongpeng.guo@chnenergy.com.cn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例如: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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